為何參展
最方便的一項我司建議各位展商在確定參展后,只需在網上登記一下,我方有專業人員負責與你聯系,并可以得到會刊一本.
1.確定參展后,向組織單位索取參展申請表并填寫郵寄或傳真至組織單位;
2.申請展位一周內將參展費用[50%(訂金)或全款]電匯或交至組織單位,余款于開展前一個月付清;
3.展位順序分配原則:“先申請,先付款,先安排”,
4.參展商在匯出各項費用后,請將銀行匯款單傳真至組織單位;
5.組織單位在收到展臺費用后,展會開始前一個月前寄《參展手冊》給參展商.
■注意事項:
一、參展人員進出展廳一律憑大會保衛辦頒發的工作證,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,每標準攤位配三名工作人員,超額人員須提前申請。
二、參展企業一切宣傳、布置只允許在攤位內進行,不得在展廳通道上堆放物品。
三、展廳內不得零售展品或設攤出售其他商品。
四、不得自行安裝或拆卸展廳和攤位內大會提供的各種電器設備。
五、嚴禁參展人員在展館內使用電熱杯、電熱鍋等各種電器設備燒煮食物
六、不得將易燃、易爆和其他危險品帶進展館。如確有需要,需事先向保衛辦公室申報,經同意后,并采取嚴格的保安措施方可進入展館。
七、講究衛生,不隨地吐痰,亂倒污物,亂丟果殼、紙屑和雜物等。不可大聲喧嘩,不要自行安裝、使用高音喇叭和音響。
八、自覺保護展廳設備,不準在墻、地面和展板、展架上敲釘打洞,如有損壞,賠償責任自負。
九、參展期間租用的物品,在大會閉幕后,按指定的地點和時間交管理人員驗收后歸還,如有損壞,照價賠償。